犯罪分子在庭审的时候,如果法院认定其具备法定条件,比如罪行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不会再社会危害社会的话,是有可能优先考虑对其适用缓刑的。那么,哪些罪犯可以优先考虑判缓刑?本文整理了相关规定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哪些罪犯可以优先考虑判缓刑
1、过失犯罪相对于故意犯罪要优先考虑;
因为过失犯罪的罪过小,主观恶性不深,再犯可能性很小,可以优先考虑。
2、少年犯相对于成年人犯罪要优先考虑;
少年犯多受社会不良影响和诱惑走上犯罪,多是偶犯,且可塑性强,易于改造,应以教育为主。各国对于少年犯都有特殊的保护措施,我国台湾就规定,少年犯“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宣告者”,可以宣告缓刑,而成年犯则是“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宣告者”。
3、轻微性质的犯罪相对于严重性质的犯罪优先考虑;
比如相同条件下故意伤害要优先于故意杀人考虑,强制侮辱妇女要优先于强奸罪考虑等。
4、从犯、胁从犯相对于主犯优先考虑;
5、中止犯、预备犯、未遂犯相对于既遂犯要优先考虑;
6、积极赔偿的相对于消极赔偿的要优先考虑;
7、刑事诉讼一开始就认罪并始终认罪的相对于时供时翻的优先考虑。(当然这种情况是指庭审都认罪,如果庭审时不认罪则不适用缓刑。)这实际是反映一个人的悔罪心理和态度。如在英国,被告作出的认罪越早,量刑折扣的幅度也越大。
8、自首立功的相对于被迫认罪的要优先考虑;
9、无前科的相对于有前科的要优先考虑;
10、社会影响小的案件相对于社会影响大的要优先考虑。
二、判缓刑如何执行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2、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以上就是关于哪些罪犯可以优先考虑判缓刑的内容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犯罪分子如果具有上述所列的十个情况之一的,就可以优先考虑判缓刑。罪犯被判缓刑之后,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且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您还有其它疑问,不妨咨询一下在线律师。